我院被评为“四五”普法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07-05-09 浏览:8643次
从2001年实施“四五”普法以来,我院各公司紧紧围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工作目标,深入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院工作,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常识得到广泛的普及,院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企业依法经营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院在我院的改革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四五”普法期间,我院依据法律程序顺利完成改革改制任务,为我院可持续的良性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院被包钢(集团)公司评为“四五”普法先进单位。程宝杰同志被评为出席包钢(集团)公司“四五”普法的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