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吃公函”应注意什么?(上)
党和国家对常态长效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作出部署,要求“对违规吃喝开展专项整治,严查‘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等问题”。
“吃公函”是当前“四风”隐形变异的一种新形式、新变种,它将公务接待函当作吃喝“通行证”,为违规吃喝披上“合规的外衣”。由于“吃公函”比较隐蔽,存在发现难、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等问题。实践中,查处“吃公函”案件应注意什么?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违反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党和国家等对接待安排的迎送方式、陪同人数、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住宿、用餐以及出行活动的标准和范围有明确规定。超出标准、范围或者借机大吃大喝的都将严肃查处。
“吃公函”是指利用公务接待函,以公务接待名义违规吃喝的问题,其表现形式包括“无公函接待”“一函多餐”“空白公函”“伪造公函接待”等。
“无公函接待”是指接待单位对未出具公函的公务活动来访人员违规接待,并使用公款支付接待费用。
“一函多餐”是指接待单位为仅出具一份公函的同一接待对象安排多次工作餐,或将同一接待对象转到多个单位轮流安排工作餐。
“空白公函”是指接待单位使用空白公函伪造接待事项,将违规接待变为合规接待,或套取资金用于处理其他违规接待等费用。
“伪造公函接待”是指接待单位伪造公函,以虚假公函违规公务接待,或用其套取资金处理其他违规接待等费用。与“空白公函”不同,“空白公函”中的公函是真的, 但接待事项是假的,“伪造公函接待”的公函和接待事项都是假的。
“吃公函”是当前违规吃喝问题中的重要表现之一。从各类“吃公函”的案例看,一些地方的公函为各单位自制自发,管理随意,存在虚开、滥开、乱开现象;有的单位之间互换空白公函,需要时自主填写报销;公务接待手续先吃后补、先吃后审问题较为突出。执法执纪中,如何查处“吃公函”问题呢?
线索来源要多元。通过多形式、多渠道获取“吃公函”问题线索,拓宽线索来源。一是信息平台采集法。利用信息化手段,依托“互联网+监督”搭建“四风”问题随手拍、一键直通举报平台等快捷通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
二是明察暗访发现法。可不定期抽调人员深入机关食堂、餐饮酒店、景区景点、私人会所、农家乐等开展明察暗访,通过查看经营状况、往来账务、接待费用支出等凭证资料,发现“吃公函”的蛛丝马迹。
三是关联信息比对法。“吃公函”必然连着虚开发票和虚假消费,要充分利用税控发票、财政支付、廉政档案等信息进行关联比对,深挖可疑问题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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